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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保患者就医须知

为了确保患者能够顺利、高效地就医,保障您和他人的健康与安全,请您在就诊前仔细阅读以下须知:

1. 挂号与预约

- 请您根据自身病情选择合适的科室和医生进行挂号。

- 您可以通过医院官方公众号、自助机或现场等方式进行挂号或预约。

- 预约成功后,请按照预约时间提前到达医院,以免错过就诊时间。

2. 就诊准备

- 携带有效身份证件(如身份证、医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等)。

- 整理好以往的病历、检查报告等相关资料,以便医生更好地了解您的病情。

3缴费与报销

- 请在规定的窗口或自助设备上缴纳费用。

- 了解医保报销政策,如有疑问可咨询医保窗口工作人员。

4. 门诊报销比例政策,见下表:

 

 

乌兰察布市职工门诊报销政策(三级医疗机构)


门诊政策类型

医疗类别

起付线

政策范围内费用支付比例

年度支付限额


门诊统筹

在职

500

50%

4000


退休

300

55%

5000


门诊慢性病

甲类

400

起付线——5万元

在职85%

38万元(门诊、住院费用累计计算)


退休87%


5——15万元

在职90%


退休92%


15——26万元

在职95%


退休97%


乙类

0

75%

6000


丙类

0

75%

3000


大骨节病

职工

0

75%

1000


门诊慢性病病种

甲类

恶性肿瘤(包括白血病)的放化疗、器官移植的排异治疗、终末期肾病的透析治疗(包括血液透析和腹透)、重型精神病(包括精神分裂症、双向情感障碍、偏执型精神病、分裂情感障碍、癫痫所致精神障碍、严重精神发育迟缓)、布鲁氏杆菌、耐多药结核病、血友病、肺动脉高压、再生障碍贫血、股骨头坏死、系统性红斑狼疮、重症肌无力







乙类

免疫缺陷病、帕金森氏综合征、糖尿病胰岛素治疗(合并感染或心、肾、眼、神经并发症之一者)、冠心病植入支架或起搏器的药物治疗、肾病综合征、血小板减少性紫癜、类风湿病(活动期)、肝硬化





丙类

高血压三期(有心、脑、肾并发症之一者)、脑出血意外所致的偏瘫恢复期治疗、肺原发性心脏病、慢性阻塞性肺气肿、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搭桥术后治疗、癫痫、脉管炎、银屑病、乙型病毒性肝炎(药物治疗)、强直性脊柱炎





乌兰察布市居民门诊报销政策(三级医疗机构)

门诊政策类型

医疗类别

起付线

政策范围内费用支付比例

年度支付限额

门诊慢性病

甲类

1200

起付线——3万元

65%

16万元(门诊、住院费用累计计算)

3——7万元

70%

7——20万元

75%

20万元以上

80%

乙类

500

60%

4000

丙类

500

60%

1500

布鲁氏杆菌

0

普通居民

80%

16万元(门诊、住院费用累计计算)

医疗救助

100%

终末期肾病透析

150

100%

73650

大骨节病

居民

0

60%

6000

门诊慢性病病种

甲类

器官移植术后(抗排异治疗)、恶性肿瘤(包括白血病)的放化疗、血友病、股骨头坏死药物治疗、再生障碍性贫血、重症肌无力、癫痫、严重精神障碍门诊治疗、肝硬化、系统性红斑狼疮、苯丙酮尿症、肺动脉高压

乙类

阿尔茨海默病(老年痴呆)、肾病综合征、慢性病毒性肝炎、糖尿病(胰岛素治疗)、冠心病支架(搭桥术后)、帕金森氏症、先天性心脏病、心(脑)血管病后遗症、白癜风、银屑病、类风湿性关节炎、系统性硬化病、风湿性心脏病、结核病活动期、过敏性紫癜

丙类

高血压三期、慢性肺源性心脏病、心肌病、脑血管支架术后、慢性阻塞性肺气肿、甲亢(减)、糖尿病非胰岛素治疗、支气管哮喘、慢性肾炎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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